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
[日期: 2017-10-26 ] [点击数: 197 ] 来源: 省高职重点校 作者: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加快浙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从适应需求、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出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扎实建设,增强活力,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学校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主要目标

实施“三名工程”,即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通过三年建设,推动高职教育结构体系进一步优化,培养质量持续提高,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趋完善。

 ——结构体系更加合理。人才培养的层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布局结构、专业设置与全省产业发展实现更紧密结合。

 ——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优质高职教育资源总量持续扩大;多方参与和多元评价的高职教育质量保证机制进一步建立;人文素养、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紧密结合的育人文化初步形成。

 ——发展机制日益完善。完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生均拨款水平居全国前列;深化高职院校章程建设,学校治理能力明显改善;畅通升学渠道,高职院校毕业生升学和就业选择权进一步得到确保。

 ——能力水平继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升,应用技术研发能力得到有效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浙江高职教育总体水平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争取有部分院校在国际上产生影响。

三、重点任务与主要举措

(一)实施高职教育质量工程。

建设一批优质高职院校,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专业,提升要素质量,创新发展形式,全面提高高职教育办学水平。

优质院校建设。加强高职院校内涵建设,支持一批办学基础好、服务能力强、与地方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明显的高职院校。把重点放在育人模式创新、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和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上,大幅度提升高职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并在此基础上,选择若干所办学基础扎实、优势特色鲜明、改革意愿强烈且有明显成效的高职院校打造具有较大国内外影响力的高职教育“名校


专栏1

[优质高职院校暨名校建设计划]

按照育强扶特动态调整的要求,参照上一轮省示范校建设数量,重点建设20所优质高职院校。并在此基础上,遴选5所院校,打造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职教育“名校”。

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加强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凝练专业方向、改善实训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支持一批面向浙江重点发展产业,尤其是七大万亿产业,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提高专业的技术协同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和社会紧缺急需人才,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



专栏2

[高职优势特色专业暨名专业建设计划]

围绕我省转型升级需要,重点建设150个优势专业、200个特色专业,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完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培育新的专业竞争优势,使其中的姣姣者成为国内外较大影响力的名专业。

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坚持试点引领、示范推动,推动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上来,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到2020年,一批本科院校应用型建设走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专栏3

[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计划]

按照应用型专业占学校专业总数的70%以上,在应用型专业中就读的学生占在校生数的80%以上,前8位应用型专业就读学生占在校生数的30%以上的标准,鼓励本科院校进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其中第一批遴选建设10所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开展四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按照依托高职优质资源、联合本科举办、高职院校办学、发放本科文凭的思路,推动已列入试点高职院校与合作招生本科院校深入研究,会相关行业企业,认真制订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科学设置理论课程体系和技术技能实践训练体系,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认真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实践探索。

专栏4

[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计划]

按照依托高职优质资源、联合本科举办、高职院校办学、发放本科文凭的思路,遴选部分高职院校优势专业联合本科院校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继2015年选择6个专业,2016年再选择10个专业进行试点。切实办好试点专业,探索提升职业人才培养水平的新路子。

推进高职教育国际化。支持高职院校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选择类型相同、专业相近的国(境)外高水平院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合作关系;申办聘请外国专家(文教类)许可、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同时,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优质产能走出去,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主动发掘和服务走出去企业的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



专栏5

[高职教育国际化发展计划]

筛选5所国际化程度较高的高职院校,以国际化课程打造、国际化师资培养为重点,开展国际化特色高职院校建设。同时,以国家公派方式,每年选派一批中青年优秀教师进行612个月的出国访学,提高我省高职院校教师运用外语的执教能力,开设高等教育教学方法境外高级研修班,每年选送一批教师进行为期36个月的教学方法培训。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深化高职教育改革,推进多元办学人才招录和培养模式改革,增强高职教育办学活力,提高高职院校适应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深化分类招生考试。以推进国家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建立完善学生多次选择、高校依法招生、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入实施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进完善3+2”、五年一贯制招生,落实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政策,逐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提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水平和质量。

推进教学改革和课堂创新。深入推进高校课堂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强化课堂教学创新的政策导向,促进教师更加重视课堂教学,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努力构建优质高效课堂,不断增强课堂育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推进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引导高职院校有序扩大学生专业选择权和学习选择权。

专栏6

[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创新计划]

新立项实施600项省级教改项目,引导高职院校统筹开展教学改革,推进课堂、课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提升教师课堂教学和学校综合育人能力。深入实施课堂创新计划,到2018年高职院校小班化授课比例超过45%,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实施分层分类教学课程的比例均超过30%

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行业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高职院校的规划与指导,办好行业举办的高职院校。支持高职院校建好职教集团,拓展校企合作企业,聘请高技能兼职教师,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支持高职院校与地方、行业和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落实 “六共同育人机制,努力实现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的有效对接。支持高职院校和企业协同实施双元制成人教育,帮助企业员工在工作岗位上接受成人教育,为企业培养职业技能人才。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职教育综合改革,提高育人质量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掘、树立创新创业教育典型,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建设创业学院,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围绕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发展,协同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建设更多的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

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公办高职院校改革,尤其要大力鼓励企业和公办高职院校合作举办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探索以政府规划、社会贡献和办学质量为依据,政府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高职教育发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职教育办学。支持高职院校发挥场地、设施、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网络及教育资源优势,开展社区教育,并为构建设终身教育体系提供有效服务。

落实办学自主权。深化高职院校章程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明确高职院校的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核减检查考核评估表彰事项,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强化“双师型”队伍,推进教师管理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水平。

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加大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注重结合优势特色专业等重大项目建设,培养一批管理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学骨干,形成一批综合水平高、育人作风优良的优秀教学团队。

强化“双师型”队伍。支持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探索教育+实训的培养办法。落实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和定期见习制度,推进教师行业企业“访问工程师”培养,切实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高“双师双能”专业教师比例。

推进教师管理改革。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建立体现产业与专业特色的教师分类培养与管理制度。完善契合高职教育类型特征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探索和落实教师全员培训、新招聘教师入职培养、青年教师助讲和教师定期实践等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培”“省培”项目,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师资赴国()外培训。探索建立生师比与编制员额、岗位总量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流动、转岗和退出机制,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师德为先理念,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教师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健全师德表彰激励制度,表彰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

专栏7

[高职名师培育计划]

加强高职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遴选培育300名在国内同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高职名师;带动建设一批优秀教学团队,进一步提高全省高职教育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师资保障水平。

(四)加强教育质量保障。

积极推进高职办学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院校依法治校,逐步形成办学主体依法履职、院校自主保证、社会广泛参与,内部保证与外部评价协调配套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公办高职生均拨款政策,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促进学校提升内涵水平,支撑学校开展综合改革。引导和督促其他非公有制高职院校主办单位,参照所在地公办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2017年,所有公办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0元。

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浙江教育资源网和职业教育资源网,面向全省师生开设专业资源、网络课程、网络教研、仿真实训、网络空间、特级教师工作室等专题栏目。引进国家资源、建设特色资源,动态汇聚和实时共享优质资源,促进优质资源的有效共享。发挥浙江高校数字图书馆(ZADL)数字图书资源共建共享优势,进一步改善高职院校的数字图书资源建设利用水平。建设智慧校园。推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促进泛在、移动、个性化学习方式的形成。积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完善质量年报制度。继续实施好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指导各高职院校编写年度质量报告,组织编写全省高职院校质量报告。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谋划委托独立第三方撰写发布全省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方式途径。强化对报告发布情况和撰写质量的监督管理。推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部署与应用,逐步加强状态数据在宏观管理、行政决策、院校治理、教学改革、年度报告中的基础性作用。

开展教学巡查诊断。在开展高校教学巡查诊断工作基础上,落实好高职院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按照教育部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改指导方案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把握高职院校不同发展阶段诊改重点,保证新建高职院校基本办学质量,推动高职院校全面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支持优质高职院校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支持对用人单位影响力大的行业组织开展专业层面的教学诊改试点,以行业企业用人标准为依据,通过结果评价、结论排名、建议反馈的形式,倒逼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加强德育工作。加强以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为重要内容的职业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倡导和培养工匠精神,更多地培养既掌握熟练技术,又坚守职业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加强文化素质教育,贯彻落实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挥校园文化对职业精神养成的独特作用,支持优秀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循环经济等理念融入职业教育过程。

四、加强领导和组织

加强统筹协调。省教育厅将按照分工职责,加强领导协调,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作用。各地各校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并按项目任务层级要求,做好申报、建设和实施工作,确保各项目任务落地实施。

强化管理督查。省教育厅将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工作指导、检查与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工作要求。各校承担任务及项目的完成情况能列入教学业绩考核的,都将作为指标内容列入考核体系,并作为年度财政奖励资金分配要素和衡量学校总体工作的重要内容。

营造良好环境。各高职院校应通过校园网络等各种媒介,将行动计划精神宣传到位,将实施意见项目任务传达到位,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到行动中来。在此基础上,组织好年度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高职教育方针政策、高职院校先进经验和技术技能人才成果贡献,引导全社会重视高职教育,支持办好高职教育。



附件

浙江省参与(承担)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

发展行动计划任务(项目)一览表


任务一览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参与单位

时间进度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RW-1

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

省教育厅(外事处)、高职院校


RW-2

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

省教育厅(外事处、高教处)、高职院校


RW-3

选择类型相同、专业相近的国(境)外高水平院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合作关系

省教育厅(外事处、高教处)、高职院校


RW-4

支持高等职业院校申办聘请外国专家(文教类)许可

省教育厅(外事处)、相关高职院校


RW-5

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

省教育厅(外事处)、高职院校


RW-6

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建立教师轮训制度;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省教育厅(高科处、高教处)、高职院校


RW-7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

省教育厅(高科处)、相关高职院校


RW-8

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

省教育厅(计财处、师范处)、高职院校


RW-9

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加强兼职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培训;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纳入兼职教师管理范围。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

省教育厅(高科处、高教处)、高职院校


RW-11

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建设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

省教育厅(技术中心、高教处)、高职院校


RW-12

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省教育厅(高科处)、高职院校

2016年底前出台措施

RW-14

发布实施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和培养模式

省教育厅(高教处)、相关本科院校、高职院校


RW-18

按照新修订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范专业设置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2016年底前完成

RW-19

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研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高教处、计财处)、高职院校


二、增强院校办学活力

RW-21

规范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研究制订职业院校学生进入高层次学校学习的办法;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逐步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省教育厅(考试院、计财处)、相关高职院校、本科院校


RW-24

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

省教育厅(高教处、计财处)、高职院校

2018年底前完成

RW-28

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RW-31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落实和扩大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支持高校面向社会依法依规自主公开招聘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类人员、自主选聘教职工、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

省教育厅(法规处)、高职院校


RW-32

落实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稳步扩大优质民办职业教育资源

省教育厅(计财处)、高职院校


RW-33

以政府规划、社会贡献和办学质量为依据,探索政府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办法

省教育厅(计财处)


RW-35

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活动;建立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社区教育机构联席会议制度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三、提升服务水平

RW-36

优化院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

省教育厅(计财处、高教处)、职业院校


RW-37

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设置与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RW-38

重点服务中国制造2025,主动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需要,围绕强化工业基础、提升产品质量、发展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调整专业、培养人才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RW-39

优先保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相关专业的布局与发展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RW-40

加强现代服务业亟需人才培养,加快满足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人才需求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RW-41

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服务走出去企业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配合走出去企业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境)外办学,为周边国家培养熟悉中华传统文化、当地经济发展亟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省教育厅(外事处、高教处)、高职院校


RW-42

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科处)、高职院校


RW-43

探索将学生完成的创新实验、论文发表、专利获取、自主创业等成果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省教育厅(高教处、学生处)、高职院校


RW-44

地区、有关部门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高等职业院校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省教育厅(计财处、高教处)、高职院校


RW-46

加强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等重点文化产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提升民族地区的高等职业院校支持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能力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RW-48

鼓励示范性和沿边地区高等职业院校利用学校品牌和专业优势,积极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

省教育厅(外事处)、高职院校


四、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RW-49

落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政策,引导激励地市级政府(单位)建立高职生均经费制度。到2017年所有公办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0元。

省教育厅(计财处)

2017年达到标准

RW-50

完成高等职业院校章程制定、修订工作

省教育厅(法规处)、高职院校

2016年完成

RW-51

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参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设立学术委员会;一批(不少于20%)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

省教育厅(法规处)、高职院校

2016年底前出台措施

RW-52

巩固学校、省和国家三级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强化对报告发布情况和撰写质量的监督管理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RW-53

加强分类指导,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基础,开展高职院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2016年启动

RW-55

一批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制定执行反映自身发展水平、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双师型教师标准

相关高职院校

2018年底前完成

RW-56

推动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省教育厅(高科处)、高职院校

2018年底前出台措施

RW-58

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投入支持相关研究工作;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建立专门教育研究机构,开展教学研究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科处)、高职院校

2016年底前出台措施

五、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RW-60

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高职院校按师生比1:200配备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省教育厅(宣教处)、高职院校

2018年底前完成

RW-62

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省教育厅(校安处)、高职院校


RW-63

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

省教育厅(体卫处)、高职院校


RW-64

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支持学生社团活动

省教育厅(宣教处)、高职院校


RW-65

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注:1.序号按教育部编定的原序号,有断续,下表同;

 2.时间进度若无标注,则为持续实施。

项目一览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拟遴选数量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XM-1

骨干专业建设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2016年启动

优势专业150个,特色专业200

XM-2

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2016年启动

100个左右

XM-3

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2016年启动

优质高职校20所左右,其中重点建设5

XM-4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省教育厅(高科处、高教处)、高职院校、行业教指委

2018年底前完成

20

XM-6

立项建设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2018年完成

精品在线课程200

XM-7

建成一批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行业教指委

2018年底前完成

30

XM-8

建设一批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省教育厅(高教处、计财处),高职院校、行业教指委

2018年底前完成

10

二、提升服务水平

XM-15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2018年底前完成

20个试点校

XM-16

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省教育厅(高科处)、高职院校

2016年出台措施

10

XM-17

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行业教指委、

2016年出台措施

10个左右

XM-18

开发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省教育厅(高教处、学生处)、高职院校

2018年底前完成

60门左右

XM-19

新组建一批农业职教集团;省部共建一批国家涉农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

省教育厅(高教处、计财处)、有关行业

2018年底前完成

3个左右

XM-20

建设一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职院校

2018年底前完成

5个左右